樁基聲測管檢測規范什么要求?什么是樁基檢驗動測法?請看下面的文章!
樁基聲測管檢測規范的要求
1、為設計提供依據的試驗樁檢測數量應滿足設計要求,且在同一條件下不應少于3聲測管;當預計工程樁總數小于50聲測管時,檢測數 量不應少于2聲測管。
2、為設計提供依據的試樣數量不計入驗收檢測的抽檢總數。
3、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和乙級的樁基,應采用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進行承載力驗收檢測,檢測數量不應少于同一條件下樁基分 項工程總樁數的1%,且不應少于3聲測管,當總樁數小于50聲測管時,檢測數量不應少于2聲測管。
4、對抗拔樁和對水平承載力有要求的樁基工程,應進行單樁豎向抗拔靜載試驗和水平靜載試驗,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1%,且不 得少于3聲測管。
5、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的樁基,低應變檢測數量為100%。
6、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乙級和丙級的樁基,評價混凝土灌注樁樁身完整性采用低應變時,抽檢數量不應少于同條件下總樁數的50%,且 不得少于20聲測管,每個承臺抽檢樁數不得少于1聲測管;對柱下四樁或四樁以上承臺的工程,抽檢數量還不應少于相應樁數的50%。評價預制樁 樁身完整性采用低應變時,抽檢數量不應少于同條件下總樁數的30%,且不得少于20聲測管,每個承臺抽檢樁數不得少于1聲測管;對柱下四樁或 四樁以上承臺的工程,抽檢數量還不應少于相應樁數的30%。
7、對于直徑不小于800mm的混凝土灌注樁,評價樁身完整性應增加鉆芯法或聲波透射法,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10%,且不得少于 10聲測管。
8、對已進行為設計提供依據靜載荷試驗、且具有高應變檢測與靜載荷試驗比對資料的樁基工程,可采用高應變法,抽檢數量不應少于 同條件下總樁數的5%,且不得少于10聲測管。
什么是樁基檢驗動測法
1、動測法據我理解是小應變及大應變(聲波透射法),通俗說小應變是用小錘敲打樁頂用儀器檢測發射波,大應變是用大錘。
2、還有就是下聲測管,也叫超聲波法,此法不屬于動測。一般用直徑50mm的鋼管成等腰三角形綁扎到鋼筋籠上,一起與鋼筋籠隱蔽, 一起關注。鋼管底端封口。
鋼筋籠隱蔽完成后在鋼管內灌水,然后塞以塑料布等,然后灌注水下混凝土。樁頭開挖后破樁頭,打承臺墊層混凝土后,進行樁基聲測 管檢測,用兩個超聲波探頭(都是與很長的導線相連,慢慢上提或者下方,掃描整個樁身高度)同時放入A管,B管;然后A管、C管;最后B、C管。都 是也是超聲波原理。
3、還有就是抽芯(屬于破壞性檢測)
4、承載力靜壓實驗。就是在樁頭上放置鋼橫梁,鋼橫梁上放置壓力傳感器,再放橫梁,再堆載大量的1立方米體積混凝土塊或者也有2 立方米左右的。不斷加載。
得到承載力極限值或者在樁身設計承載力的百分之幾十停止。為得到極限值的實驗屬于破壞性實驗,后者則對樁身質量沒有影響屬于驗 證性實驗。